第192集 各国尝试重建户籍(2 / 6)

历代风云五千年 竹晴园 2527 字 10小时前

清丈与户籍绑定:以“鱼鳞图册”

形式绘制田亩方位图,按“肥瘠定为五等”

,同时登记田主户籍信息,“凡田主姓名、田亩四至、岁入租税,皆着于籍”

这一做法将土地产权与户籍登记直接挂钩,防止隐田逃税。

2分等定税与人口分类:根据资产将民户分为“上、中、下”

三等,上等户承担更多赋役,同时设立“客户”

户籍登记佃农,“许客户自择田主,计田输租”

,既承认租佃关系,又确保赋税来源。

3建立基层户籍组织:以“里”

为单位(每里100户),设里正负责户籍编造与赋税征收,每年“造籍送州,州申省司”

,形成中央到地方的户籍管理链条。

南唐的户籍制度在保大年间(943-957)达到完善,据《江南野史》记载,昇元年间“籍其民凡六十万三千户”

,至保大十年(952年)增至“六十五万五千户”

,二十年间户口增长约86。

但随着后期与后周的战争,“淮南之民,流离道路,户籍复乱”

,其制度成效终因战事中断。

(二)吴越:水利户籍与区域治理的融合

吴越国钱镠(852-932)政权的户籍重建极具地域特色,将水利建设与户籍管理紧密结合:

1圩田开与人口安置:在太湖流域大规模修筑圩田,“置都水营使,主管水利,募民耕种”

,凡参与筑圩的民户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由官府登记为“圩户”

,免除三年赋税。

2“营田户籍”

的军事化管理:将屯田民户编为“营田都”

,每都设都头,兼具军事戍卫与户籍管理职能,“春则耕作,秋则屯戍,籍其丁壮,以备征役”

这种半军事化的户籍组织,既保障了农业生产,又强化了对边地人口的控制。

3商税户籍的创新:杭州作为通商口岸,设立“商税院”

登记商贾户籍,按交易额征收“过税”

与“住税”

,《吴越备史》记载:“杭城商贾,皆有版籍,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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