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能再错了。
片尾
《大吴史?德佑帝本纪》载:"
七月卅,帝悟李谟通敌,京营驰援大同。
八月初二,谢渊与蒋贵合兵复大同,岳峰已力竭殉国。
帝闻之辍朝三日,命以王侯礼葬,亲撰碑文忠贯日月。
诛李谟、张敬等十九人,籍其家,得赃银五十万两,悉充边饷。
李德全谪戍烟瘴地,镇刑司自此不得干预边政。
"
《玄夜卫志》存:"
沈炼因获密信功,擢指挥佥事。
后录其事曰:君之明,犹月之明也,偶为云蔽,拨云而明自现。
岳将军之血,即拨云之手也。
"
卷尾
《大吴会要?刑法篇》载:"
德佑十四年八月,帝以李谟通敌案,诏废镇刑司预边务之权,其缇骑不得再掌军粮、监防务,悉归五军都督府节制。
又命三法司重订《奸党律》,凡匿军情、通敌国者,无论官阶,皆凌迟处死,籍没家产充边饷,此律沿用至永熙朝不改。
"
《玄夜卫档?沈炼传》记:"
炼献密信后,帝命其掌北镇抚司,专审李谟党羽。
炼穷究牵连者,得李德全私藏李谟贿银三万两,及与张敬往来密函七封,言待大同破,劝帝弃边镇,退守雁门。
帝览函恸哭,曰若非沈炼,朕将成亡国之君,遂赐炼蟒衣一袭,擢为指挥佥事。
"
《边镇志?忠烈祠》载:"
大同光复后,谢渊收岳峰遗骸,见其甲胄内藏血书残片,有臣死不足惜,愿陛下信边将如信手足十字。
德佑十五年春,帝亲书忠贯日月匾额,悬于大同忠烈祠,复追赠岳峰为镇国将军,荫其子岳谦为锦衣卫百户,世守大同。
时边镇将士见祠匾,莫不感泣,曰岳将军血没白流。
"
《罪惟录?德佑朝杂记》录:"
李谟伏诛之日,京师百姓聚观,掷瓦砾击其尸,三日不绝。
有老卒自大同来,哭于刑场曰我营十七人饿毙,皆此獠之罪,遂啮其肉,官不能禁。
后查抄李谟宅,得北元所赠平南侯金印一枚,始知其早与敌约,待献城后裂土称王。
"
时人有《紫宸殿悔》诗流传:"
一夜惊看密信红,君王挥剑斩奸雄。
三年误听阉人语,万里空埋烈士忠。
边月犹悬残堞上,血书长照史篇中。
莫嗔天听来迟暮,毕竟雷霆破雾浓。
"
紫殿惊看密信寒,君王终悟斩奸官。
三年猜忌肠空断,千里驰援骨已残。
诏狱霜凝冤雪日,边城风急鬼声酸。
莫言圣明来得晚,犹有青史鉴忠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