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语
《大吴会典?刑部验伤》载:"
诸司官员若涉笔迹伪作,许令当面书押,观其腕力向背、墨痕浓淡,辅以医案药籍,真伪立辨。
"
永熙三年秋,谢渊携风湿之证以临朝堂,千锤百炼终成霜刃;涉案官员试书于丹墀,烈火焚身难掩贪痕。
当于谦的《石灰吟》唱响法堂,且看这一场霜刃淬炼如何让左手颤笔成为定罪铁证,使贪腐群丑现形于天威之下,在墨痕与血印间,锻就斩尽奸佞的律法之刃。
臣心一片磁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
永熙三年十月初九,巳时初刻。
金銮殿的青铜香炉飘着龙脑香,谢渊的身影映在"
明镜高悬"
匾额上,手中玉盘盛着追风膏与狼毫笔,在晨光中泛着冷光。
他转身面向阶下李邦彦党羽,袖口寒梅纹暗合泰昌帝遗泽:"
诸位大人既称李邦彦左手改账乃诬陷,不妨依《刑部验伤法》,当众一试。
"
大理寺卿呈上空白牒纸,谢渊取过狼毫,以风湿药涂左腕,运力写下"
十"
字,末笔果然歪斜颤抖:"
元兴十五年冬,李邦彦左腕受创后,每逢初七必敷此药。
"
他指向牒纸,"
药力侵筋,故笔锋偏侧,墨色浮于纸面——与新账册改笔处如出一辙。
"
刑部尚书萧睦之接过狼毫,目光扫过涉案的太府寺右丞王崇年:"
王大人,劳烦一试。
"
王崇年的手在袖中紧握成拳,勉强提笔,写出的"
十"
字末笔抖如筛糠,与账册篡改处的笔锋完全一致。
殿内哗然,谢渊趁机展开《太医院进药簿》:"
自元兴十七年起,诸位每月初七领用追风膏的记录,恰与账册改笔日、弩箭铸造日重合。
"
"
好个左手写账!
"
永熙帝的冕旒在龙案前晃动,"
表面是体恤匠人折耗,实则是私军点卯;口称风湿作,实则是暗通藩王!
"
他指向王崇年,"
你右手盖的银鱼印,可是襄王别苑的密令?"
谢渊趁热打铁,捧出《摇光营花名册》:"
玄夜卫昨夜查封太府寺,在王崇年密室搜得此物。
"
花名册每一页都注着"
左手改账日"
,名字旁的北斗纹标记与弩箭编号一一对应,"
每个名字背后,都是匠人骨血铸的弩箭!
"
王崇年忽然出怪笑:"
谢渊,你以为有了笔迹就能定谳?襄王的弩箭就藏在萧氏官窑地道!
"
谢渊截住话头,呈上地道弩箭拓片,"
每支箭杆的丙巳-xx编号,正是匠人入窑顺序。
他们左手改的不是账,是三百二十条人命的生死簿!
"
殿外忽有秋风穿堂,将匠人陈大柱等人的砖刀撞击声送入殿内。
谢渊望向阶下,现所有涉案官员的左手虎口处,都有与李邦彦相同的烫伤疤痕——那是当年封窑时溅上的匠人血。
片尾:
未时初刻,玄夜卫的靴声震动丹墀,领捧来太府寺封存的《兵器转运单》:"
启禀陛下,转运单尾缀七字,与账册分赃、盐引数目完全吻合!
"
永熙帝拍案而起,冕旒撞击玉磬的清响惊飞梁上栖鸟。
"
按《吴律?谋逆篇》,"
永熙帝的手指划过花名册上的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