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3集 律法修订(3 / 4)

,不是咱们在文渊阁里说了算,得听百姓的。”

三日后,李斯的车驾抵达南郡。

郡守早已在城门外等候,见了他便诉苦:“李相,楚民惯于‘私约’,不遵秦律。

前日有户人家嫁女,收了男方二十镒金,按秦律这是‘略卖人’,可他们说这是楚地风俗。”

李斯没说话,径直去了市集。

正赶上两个商贩争执,一个是秦地来的布商,一个是本地的米商。

布商说米商欠了他三匹布钱,米商却说布商给的布“短尺少寸”

,按楚地规矩该抵消。

围观的百姓里,有人喊:“找里正评理去!”

有人则道:“还是报官吧,新律法不是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吗?”

李斯走上前,问米商:“秦律规定,交易需用官尺,你可知晓?”

米商梗着脖子:“俺只认楚尺!”

“那你可知,去年你家遭了水灾,是秦军开了粮仓赈济?”

李斯的声音不高,却让米商红了脸,“吃着秦的粮,住着秦的地,为何不愿守秦的法?”

这时,人群里走出个老者,是本地的族长。

他对着李斯拱手:“相爷,不是百姓不愿守,是有些律法,咱实在不懂。

比如秦律说‘不得祠巫’,可咱楚地人信巫祝,逢年过节总得拜拜,这也算犯法?”

李斯沉吟片刻,对众人道:“明日起,南郡各县设‘律法讲堂’,让博士们用楚语讲解秦律。

至于祠巫之事,朝廷不禁止民间祭祀,但不得用活人献祭,不得妖言惑众,如何?”

百姓们顿时欢呼起来。

米商连忙从怀里摸出铜钱,递给布商:“俺错了,这钱您拿着,以后俺守秦律。”

离开南郡前,李斯收到了来自咸阳的急报。

嬴政在诏书中说,博士们已编好《秦律通释》,用七国文字书写,不日将往各地。

还说廷尉府新订了《户律》,允许六国百姓保留原有姓氏,不必改用秦姓。

“陛下还说,”

侍中念着诏书,“律法如水,当因地势而变。

只要不伤国本,不妨多听百姓之言。”

李斯望着南郡的稻田,忽然想起商鞅的《垦草令》。

当年商君变法,一味严苛,虽强了秦,却也积了怨。

如今陛下要的,是既能统一天下,又能安天下的律法。

回到咸阳后,文渊阁的修订工作加快了进度。

博士们夜以继日地校勘、草拟,李斯则每日与嬴政商议条文。

他们废除了秦律中“刑弃灰于道者”

的苛法,增设了“尊老恤幼”

的条款;修改了“私斗者死”

的旧规,改为根据情节轻重量刑;还借鉴齐地的《关市律》,制定了统一的关税标准。

淳于越在修订《礼律》时,特意加入了“乡饮酒礼”

的条文,说这能“明长幼之序”

陈算则帮着制定了《均输律》,用算筹算出了各地的赋税标准,确保“不使百姓多缴一文,不使国库少收一分”

李二郎也没闲着,他改良的刑具既减轻了犯人的痛苦,又提高了行刑效率,被廷尉府采纳。

三个月后,新修订的《秦律》终于完成。

共分六篇:《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合计三百余条。

与旧律相比,新律减少了酷刑,增加了教化条款,还特别注明“七国之人,在秦境者,一体适用”

颁布新律的那天,咸阳城万人空巷。

百姓们围着张贴的律法条文,听博士们用各地的方言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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