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者将被“边卫充军”
。
但当生存危机过惩罚威慑时,农民宁愿放弃户籍成为“流民”
,至崇祯初年,全国流民总数突破2000万,占总人口的13。
2流民对户籍管理的冲击
流民脱离原籍后,形成流动性社群,传统以里甲为单位的户籍管理彻底失效。
地方官府为掩盖治理失职,往往将流民户籍从黄册中删除,或虚报“人丁死亡”
,导致户籍数据与实际人口严重脱节。
如山东登州府在1635年上报流民死亡12万,但实际流民已涌入辽东或南下江淮,形成“有地无人耕,有人无籍管”
的局面。
三、李自成起义:“均田免赋”
对户籍制度的革命性冲击
1起义军的户籍政策实践
1640年后,李自成提出“均田免赋”
口号,在占领区推行户籍改革:
-焚毁黄册与土地确权:在河南、陕西等地,起义军焚烧官府黄册与鱼鳞图册,宣布“旧田主1and权无效”
,按实际耕种情况重新登记土地,史载“贼令民共保,无得藏奸,民皆乐从”
。
如1643年在西安,起义军以“里甲”
为单位重新编户,登记人丁与田亩,废除明朝的世袭户种制度。
-“免赋”
与户籍脱钩:起义军规定“三年不征粮”
,并按新登记的户籍征收少量赋税,打破了户籍与赋役的传统绑定。
如《明季南略》记载,襄阳地区百姓“以贼籍代明籍,争赴军前投册”
,反映出农民对新户籍制度的认同。
2户籍制度的军事化改造
李自成将军事组织与户籍管理结合,建立“五家为保,十保为甲”
的军事户籍体系,要求百姓“昼则农耕,夜则守寨”
,户籍册同时作为征兵簿使用。
这种“兵农合一”
的制度,既瓦解了明朝“军户世袭”
的特权,又通过军事管制强化了对人口的控制,为起义军提供了稳定的兵源与粮饷。
四、明王朝户籍体系的崩溃与连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