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贸易活动。
如扬州盐商张氏,“驱口数百,皆使行商于江淮间”
,驱口为主人积累财富的同时,自身却无法分享利益。
这种经济模式下,驱口被视为“会说话的工具”
,其劳动力被最大限度剥削,导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
(二)对国家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冲击
驱口制度对元朝国家财政造成直接损害。
由于驱口不纳赋税、不服徭役,国家税源主要依赖自由民户,而贵族与地主通过隐占驱口逃避税赋,使财政负担集中于中小民户。
至元后期,江南地区“民户岁输粮一石,而驱口隐占者倍之”
(《元史·食货志》),导致“贫者愈贫,富者愈富”
的两极分化。
元廷虽多次下令“检括驱口”
,如至元三十年(1293年)“括天下驱口为民”
,但因贵族抵制,收效甚微。
在社会结构方面,驱口制度打破了中原传统的“士农工商”
四民体系,形成“贵族—自由民—驱口”
的三级结构。
据学者估算,元朝中期驱口数量约占全国人口的10—15,即数百万之众,如此庞大的奴隶阶层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必然引结构性矛盾。
时人郑介夫曾上书指出:“今之驱口,动以千数,其力足以动摇一方,苟有奸人乘之,此亦腹心之大患也”
(《历代名臣奏议》),道出了驱口制度对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
四、社会矛盾的激化:从身份压迫到阶级对抗
(一)驱口的反抗与社会动荡
驱口的反抗贯穿元朝始终。
早期反抗多表现为逃亡,如16年“蒙古军驱口亡入河南者数万”
,元廷为此制定“捕亡法”
,规定“驱口逃亡,杖一百七,归其主”
,但逃亡现象仍屡禁不止。
中后期则展为武装起义,如至元二十七年(12年),江西“驱口万余人杀主起兵”
,顺帝时期,湖广、江浙等地驱口纷纷加入红巾军,提出“杀尽不平方太平”
的口号,将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融合,加了元朝的崩溃。
驱口反抗的根源在于制度性压迫。
《元史·刑法志》记载,主人对驱口“视如犬马,鞭笞陵虐,无所不至”
,甚至出现“以驱口殉葬”
的野蛮行为。
这种极端压迫迫使驱口铤而走险,而元朝法律对驱口的歧视性规定,更使他们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寻求公正,只能诉诸暴力反抗。
(二)自由民与驱口的身份对立
驱口制度不仅造成驱口与主人的矛盾,也引自由民与驱口之间的身份对立。
一方面,自由民因国家赋役加重而对驱口产生不满,认为其“不劳而获”
;另一方面,驱口对自由民的“良人”
身份既羡慕又敌视,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常因身份差异生冲突。
如《元典章》记载,杭州一驱口因“与良人争道”
,被主人杖责致死,此类事件加剧了社会群体间的割裂。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驱口制度扭曲了社会价值观。
元朝中后期,“以拥有驱口多寡为贫富标准”
成为社会风尚,甚至出现“儒者弃学为奴,以图主家富贵”
的怪象(《庚申外史》),传统的“重义轻利”
观念被功利主义取代,社会道德体系面临冲击。
五、历史比较与制度反思:驱口制度的特殊性与局限性
(一)与唐宋奴婢制度的差异
相较于唐宋,元朝驱口制度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