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集 各国尝试重建户籍(4 / 6)

定“逃户田业,许人请射,三年后逃户归业,依例酬价”

,同时严禁包庇逃户,“敢有隐庇者,诛及四邻”

2胡汉户籍分治:后唐作为沙陀族政权,对契丹、吐谷浑等少数民族设立“部族籍”

,由内侍省“客省使”

管理,与汉地州县户籍并行。

这种分治政策导致“胡汉杂处之地,版籍混乱,赋役不均”

3军户与民户的双重体系:实行“兵农分离”

,军人编入“军籍”

,由枢密院管辖,家属为“随军户”

,不属州县户籍;民户则承担赋税,两者界限严格,却引“军户侵夺民田,民户逃避赋役”

的矛盾。

后唐括户虽一时收效,“得户三十余万”

,但随着庄宗末年的内乱,“括户之法,遂为虚文”

其民族户籍分治政策更成为后晋、后汉的制度隐患,为契丹南下提供了借口。

(二)后周:柴荣改革与户籍制度的理性化尝试

后周世宗柴荣(921-959)在位期间,推行了五代最系统的户籍改革:

1均田定税与户籍核实:显德五年(958年),命左散骑常侍艾颖等“均定河南六十州税赋”

,“遣使检视田亩,登记户籍,其痼弊者悉除之”

,特别规定“桑田、屋宇,皆不在检括之限”

,保护民产。

2建立户籍档案管理制度:规定“诸州府户籍,每岁一造,送户部备案”

,并设立“架阁库”

保管户籍文书,“以时曝晒,以防蠹毁”

,这是中国古代官方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进步。

3放松户籍流动限制:允许“客户”

脱离主户自立户籍,“若能垦荒田者,即为永业,官给印契”

,打破了唐以来“客户依附主户”

的制度束缚,推动了土地流转。

柴荣的改革使后周户籍制度向理性化迈进,据《旧五代史》记载,显德六年(959年)“籍天下户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

,较后唐时期增长近一倍。

但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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