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4章 六十忠魂犹未瞑一奸颅足酬恩(5 / 5)

p>老张的断臂举不高,却仍用力挥动。

狗剩现,石碑上的血痕经雨水冲刷,竟透出淡淡的金色,像岳将军笑着说"

好样的"

时眼里的光。

片尾

大同卫忠烈祠成。

帝萧桓亲撰祭文,勒石立于钟楼旧址。

其文曰:岳峰诸将,以血肉为城垣,以骨血为疆场,朕虽不敏,敢忘此恩?祭仪用太牢,殉以李谟级,六十死士灵位前各置酒一爵,皆由其家眷亲奠。

"

《玄夜卫档?边军录》补:"

自祭后,大同卫始设忠烈库,贮阵亡者遗物:岳峰断矛、王二狗刻字砖、张老栓子半截腰带等,凡六十二件,皆编号入册,由幸存边军轮值守护。

帝命户部岁拨银三百两,为死士家眷营田宅,曰忠魂产,永免赋税。

"

边军与百姓会于十字街,仿巷战状,披旧甲、持断矛,绕行钟楼三匝。

至岳峰殉难处,必举砖击地三下,曰告将军,我辈仍在。

万历年间,有北元使者过此,见砖痕累累,问译官,对曰此大吴之骨节也。

"

"

李谟伏诛后,其宅被籍没,改作醒贪馆,壁上刻岳峰血书援军至否及六十死士名氏,令来者观之。

有镇刑司旧吏调任大同,入馆即呕血,旋自劾去职。

"

断墙犹记巷战声,岁岁壶浆奠岳卿。

一祭已平三军愤,百年犹照九州明。

砖中血字经霜赤,祠里英魂伴月明。

莫笑边军多执拗,江山原是血凝成。

一杯酒酹断头前,血溅街砖已三年。

六十孤魂随剑起,一奸头颅向碑悬。

军声震落边城月,帝泪融开冻土烟。

莫道泉台无知觉,钟楼上有姓名传。

卷尾

《大吴史?德佑帝本纪》载:"

十四年八月,帝亲监李谟刑,以其祭大同死士。

诏大同卫设忠烈簿,凡死事者,姓名、事迹皆录入,岁给其家米五石,终其身。

"

《玄夜卫档?刑狱录》记:"

李谟同党刘谨等十二人,因阻挠祭灵事,皆坐党奸罪,贬戍极北,遇赦不还。

察奸司自此专设边军监察科,由谢渊荐举老兵任职,以防复蹈镇刑司故辙。

"

《大同府志?岁时记》录:"

每岁九月廿六,边军必聚十字街,以新酿米酒祭岳峰等,曰将军酒。

坛上必贴吴字砖拓片,传为岳峰血书所化,饮之能壮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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