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语
《大吴史?岳峰传》载:"
德佑十四年,大同卫受围,困守凡四十有七日。
外无援军,内绝刍粮,士煮皮甲、掘鼠为食者十之六七。
指挥岳峰知城且破,乃断右指以沥血,书绝笔七行,付亲卫周显。
其辞曰:大同将破,臣死无憾,唯恨奸佞未除,致将士枉死于沟壑。
书成,投笔登陴,身被数创,犹挥刀杀北元卒三人,力竭而亡。
"
《边镇殉节录》补:"
峰血书凡二百三十有八字,历数李谟扣粮、张敬匿报之状,凡十有三事,皆凿凿可考。
末附臣父岳忠泰,泰昌三年殉国于阳和口,今臣步其后尘,愿陛下彻查奸党,勿使忠魂含冤于九泉。
周显携书突围,七遇缇骑追杀,身被十创,匿于死人堆中三日夜,方得脱,匍匐至京师时,书简已为血渍浸透,字半模糊。
"
残垣断戟倚残阳,血溅城楼血字霜。
指裂犹书孤愤语,喉枯难尽匹夫伤。
奸邪在幄操刀笔,忠烈沿街骨曝霜。
莫叹封章沉紫陌,民心终作汗青章。
残阳把城楼的影子拉得老长,像道凝固的血痕。
断戟斜插在塌了半边的城砖里,戟尖的铁锈混着暗红的血痂,在暮色里泛着冷光。
风卷着沙砾掠过残垣,呜呜的声响里,仿佛还能听见昨日的厮杀——甲胄碰撞的脆响、箭矢破空的锐鸣,还有最后那声震耳的呐喊,如今都沉进了这死寂的黄昏。
城楼上的血字被风霜浸得黑,却依旧狰狞。
“贼未退”
三个字刻在青砖上,笔画深得能塞进半根手指,血珠沿着刻痕往下淌,在砖缝里凝成细小的冰碴,又被后来的血渍覆盖,层层叠叠,像块被反复浸染的红绸。
守卒陈六的手指还僵在最后一笔的末端,指骨穿透了掌心的皮肉,沙粒嵌在裂开的指缝里,与干涸的血粘成硬块。
他就那么跪着,后背的箭杆早已被拔去,只留下个黑黢黢的窟窿,血浸透了城砖,在他身下积成小小的血泊,如今已冻成暗红的冰。
“北元……退了吗?”
喉结滚动的声响像块生锈的铁片在摩擦。
陈六的嗓子早就被烟火熏哑,每说一个字都带着血沫,可他还是固执地张着嘴,目光死死盯着关外的荒原。
三天前,他还能喊出完整的句子,用断矛撑着身子在城头指挥;两天前,只能出嗬嗬的气音,却仍在箭雨中撕扯敌军的旗帜;直到今天,连气音都快断了,手指却还在砖上刨着,想把“贼未退”
三个字刻得再深些。
旁边的旗手早就没了声息,旗杆压在他断了的脊梁上,旗面被血浸透,“忠勇”
二字糊成了紫黑色的团。
有只乌鸦落在旗杆顶端,啄食着旗面上的血痂,陈六用尽全力啐了口血沫,那乌鸦惊得扑棱棱飞起,翅膀扫过他的脸,带起的风里裹着腐肉的腥气。
他忽然笑了,笑得胸腔里出破风箱似的响,血沫从嘴角涌出来,滴在那三个字上,晕开小小的红。
此时的都察院官署,烛火正映着李嵩的脸。
镇刑司的书吏弓着背,笔尖在卷宗上划过,出沙沙的响。
“陈六,大同卫小兵,勾结北元,私开城门,已伏诛。”
李嵩捻着胡须,看着“伏诛”
二字被圈上朱批,嘴角的笑纹里还沾着晚宴的酒渍,“把‘忠勇旗’的事也加上,就说他盗了军旗,妄图献敌。”
书吏的笔尖顿了顿,墨迹在纸上洇开个小点。
他今早还看见陈六的尸体被拖过街市,甲胄早被剥去,裸着的后背满是鞭痕,冻硬的手指仍保持着握矛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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