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都忘了捡。
谢渊看着赵勇颤抖的背影,眼中闪过痛惜,伸手轻轻按住他的肩头——那肩膀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还在因后怕而抖。
“沈炼,”
他声音放柔了些,却难掩沉重,“送赵信使去太医院,让院判亲自诊治,用最好的金疮药。
派玄夜卫亲卫轮班护卫,寸步不离,不许镇刑司的人靠近半步。”
沈炼躬身领命,扶着赵勇起身时,特意避开他的伤处。
谢渊拿起桌上的伤痕绘图,指尖轻轻抚过那“镇”
字烙印的笔画,墨线勾勒的伤痕仿佛还在渗血。
他低声道:“这道痕,是王林扣压军报的铁证,是边军忠勇的见证。
有了它,纵使勋贵百般遮掩,朝堂千般阻挠,也休想再瞒天过海!”
烛火渐渐平稳,将绘图上的“镇”
字照得清晰,那笔画间的每一道转折,都像在无声诉说:公道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片尾
烛火照亮案上的卷宗,赵勇的供词、伤痕绘图、杂役的证词、通政司的登记册残页,环环相扣,终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谢渊知道,这道“镇”
字烙印,不仅烫在赵勇的背上,更烫在朝廷的脸面、边军的心上,而这道伤痕,终将成为刺穿所有谎言的利刃。
卷尾
《大吴史?德佑实录》载:“二十九年十月初八,谢渊提审大同信使赵勇,验得后背‘镇’字烙铁痕,与镇刑司杂役供词、地牢刑具记录吻合。
奏报帝前,帝览图震怒,斥‘镇刑司滥刑逼供,形同酷吏’。
论曰:‘信使带血书驰驿,本为忠勇;镇刑司持烙铁逼供,实为奸邪。
一痕之微,可证截留之罪;数证之合,能破狡辩之辞。
此案之要,在明‘刑具可伤皮肉,难掩罪迹;权势可遮一时,难蔽天光’,为后世刑讯立戒。
’
(德佑二十九年十月初九,帝下旨:镇刑司地牢所有刑具封存查验,刘狱卒等涉案人员即刻拘拿,王林罪加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