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语
《吴史?食货志》载:"
德佑十年夏,泽州旱蝗交作,知县张敏申报飞蝗蔽日,禾苗尽毁,请常平仓赈粮万石。
都察院收民状百二十七通,言蝗蝻未成虫,田存七分,多有血指印捺于官粮被吞四字。
"
谢渊持"
提督军务兼理粮饷"
关防抵泽州,靴底沾的观音土混着未熟禾穗——此乃灾民充饥之物。
袖中《荒政辑要》"
勘灾四法"
页边起毛,记满历年勘灾笔记。
公堂之上,《灾伤奏报》"
飞蝗蔽日"
四字墨色新鲜,盖不住底下"
赈粮折银"
的浅痕;架阁库内,《灾民花名簿》的指印与《保甲册》多有抵牾,一场人祸之网正待天宪之剑剖开。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德佑十年六月初二,辰初刻。
谢渊接过老妪递来的桑皮纸民状,纸背"
叩阍伸冤"
四字因多次誊抄显见纤维,"
蝗蝻为害,官粮被吞"
处的血指印呈暗紫色,边缘有撕裂毛边——显是按印时过度用力所致。
他将民状拍在《灾伤奏报》上,狼毫笔尖点在"
飞蝗蔽日"
四字:"
张大人,《潞安府蝗情月报》载,泽州蝗蝻尚在二龄,翅芽未展,"
又翻开《捕蝗要诀》卷三,"
成虫群飞必成人字形,你奏报的蝗群,"
指尖划过"
蔽日"
二字,"
可有田间取样图佐证?"
张敏的喉结滚动两下:"
此乃各乡耆老合议"
"
合议?"
谢渊抽出《保甲清册》,朱笔圈住"
南乡耆老李顺,万历三十七年卒"
:"
死者如何在耆老画押栏按手印?"
玄夜卫呈上的《银库流水账》摊开,"
张敏收王百万银三千两,用途注购田,"
他的指尖划过"
赈粮折银挪支"
的旁注,"
按《大吴律》户律十二,挪移赈银百两以上,边卫充军,千两以上绞。
"
公堂东侧传来瓷器碎裂声。
刑房书吏赵贵踢向灶膛,半页《赈粮折银账》飘出,"
王百万代领三百石"
的字迹与架阁库《常平仓簿》缺号三十七页边缘锯齿完全吻合。
谢渊用火钳夹起残页:"
赵书吏,"
他指向残页左上角,"
此处应盖的灾伤勘合编号被刮去,"
又望向张敏,"
贵县的勘合,可是用来换了田契?"
张敏扑通跪地,膝盖砸在青石板上:"
镇刑司李副使持晋王令箭,说晋王府需凑贡粮"
"
令箭?"
谢渊翻开《荒政辑要》卷四,"
勘灾定例条:州县官需亲至田间,三邻互保,里正画押。
你未踏田半步,"
他的手指敲在奏报末页,"
却有十七名已故耆老画押,当以欺君罔上论处!
"
巳初刻,泽州南乡。
谢渊握五尺步弓丈量田亩,玄夜卫百户赵破虏紧随报数:"
东三亩,禾苗存活六成;西五亩,蝗蝻集中田界沟渠,密度每平方丈不逾五只。
"
他蹲下身,镊子夹起泥土中的蝗蝻幼虫,置于《捕蝗要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