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1 / 2)

卷语

《大吴会典?司宪院则例》载:"

鞫狱之要,在明证据、辨真伪,使奸佞无可遁形。

"

永熙三年秋,谢渊持三证以临司宪,骸骨拓片载匠人血仇,铸造账册记贪腐实据,残页密语藏通敌铁证。

当王维笔下的松间明月映亮獬豸冠冕,且看这一场密档对质,如何让砖窑白骨诉说二十年沉冤,令北斗贪纹显形于清泉石上,在律法天平上称量血肉与银钱的重量。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永熙三年九月十七,巳时初刻。

司宪院正堂的青铜香炉飘着沉水香,十二根蟠龙柱间,獬豸雕塑的独角映着晨光,将谢渊的影子投在"

明刑弼教"

匾额上。

他踏过七级玉阶,青布包袱里的证据与腰间青铜钥匙相碰,出清越的响声。

"

啪!

"

惊堂木拍在鎏金案上,震得《吴律?刑律》册页纷飞。

谢渊展开骸骨拓片,砖窑墙的森白骨影映在司宪卿陈大人脸上:"

李邦彦,萧氏官窑丙巳位砖窑的三百二十具骸骨,每具掌心皆刻砖模编号,与太府寺《兵器铸造账》一一对应。

"

他抖开泛黄的账册,页脚北斗残痕与李邦彦袖口刺青暗合,"

你敢说这些匠人不是被你封入窑墙?"

阶下囚李邦彦的寒梅玉牌叮当碰撞,却掩不住眼底惊惶:"

谢大人血口喷人!

砖窑折耗乃工部折耗?"

谢渊突然抽出残页,醋汁显影的"

砖模即兵符"

在阳光下泛着青芒,"

元兴十七年冬,你以泰昌帝密语为幌,行私铸兵器之实,每七石粮换一具弩机,尾数七字分赃,可是襄王亲授的密令?"

他指向对方袖口,"

摇光营的北斗纹刺青,与银鱼牌缺角相同,你身为清流旧部,却甘为藩王鹰犬!

"

陈大人的手指划过拓片上的骨面刻痕,触感如触冰刃:"

李邦彦,太府寺右曹兵器账与你分赃竹筹的七三分成完全吻合,作何解释?"

李邦彦的喉结滚动,视线扫过谢渊手中的寒梅银镯——那是他当年亲手给匠人戴上的信物,此刻却成了指证自己的铁证。

"

司宪大人,此等伪证伪证?"

谢渊转向旁听席,老瓦作陈大柱领着二十名匠人跪地,每人腕间寒梅银镯与骸骨墙信物无二,"

匠人王二的掌心刻着丙巳-十九,正是你私军弩箭的编号!

"

砖模相击声中,陈大柱举起带血的砖刀,"

这把断指刀,还是你当年亲赐的!

"

殿外忽有秋风穿堂,松影在李邦彦脸上游移,恰似他斑驳的身份——半朵寒梅玉牌与整片北斗刺青在晨光中割裂,照见二十年的双面人生。

片尾

未时初刻,李邦彦忽然佝偻着捂住胸口,七窍溢出黑血,龙涎香混着铁锈味在法台蔓延。

谢渊瞳孔骤缩——这气味与残页记载的"

越州鹤顶红"

完全一致。

"

大人!

他服了毒!

"

福生抢步上前,却见李邦彦用染血的手指向谢渊,喉间挤出半句:"

丙巳位砖窑"

话未说完,已气绝倒地,掌心紧攥的密蜡丸滚落,丸底刻着"

灭口"

二字,火漆印缺角正合襄王私军标记。

陈大人颤抖着扯开其衣领,左肩北斗纹刺青下,半朵寒梅刻痕若隐若现——正是清流党自毁印记的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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