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的读者都知道,最早开启大航海时代的国家,就是西班牙和葡萄牙。
而作为弹丸之地的葡萄牙,开始航海的历史,比西班牙人还要早上一些。
可以说在大航海时代的初期,其实葡萄牙人更占一点优势。
只不过受限于人口等综合国力的影响,西班牙人很快就后来居上,超过了他们。
而在葡萄牙和西班牙为海外利益争斗的时候,为了获得法理上的支持,他们选择向教皇做出仲裁。
是的,地理大发现时代,欧洲国家之所以能心安理得占领他们发现的新大陆,其实全靠住在梵蒂冈的教皇发布的教皇令,让他们获得所谓法理上的依据。
欧洲国家很早就有所谓的法理意识,他们也在为那些新发行的,富饶的土地归属寻找依据。
而能够给他们提供法理依据的,能够让其他欧洲国家都认可的,唯有教皇的旨意。
地理大发现时,哥伦布和达·伽马的地理发现就产生了关于新发现地区的主权归属问题。
在当时的欧洲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基督教国家有权力占领异教徒的国土,二则是教皇有权力决定尚未被基督教统治者所占领的土地的主权归属。
于是,在1454年,教皇尼古拉五世就颁布一道敕书,把葡萄牙人在非洲海岸发现的领土送给葡萄牙人。
当哥伦布在第一次探险中发现美洲后回到西班牙时,当时他相信他所到达的地方就是印度,西班牙宫廷害怕葡萄牙和它争夺这个新发现的“印度”,便要求教皇亚历山大六世承认西班牙对于这块土地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