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但我们可以很有把握的说,其中最得伦敦市民瞩目的肯定是拦路强盗和走丢的那条狗。
在这个没有互联网的时代,伦敦市民最大的消遣就是报纸之类的出版物了。
对于那些咬文嚼字的绅士们来说,一天的开端在于天未亮就起床去读《泰晤士报》,并且渴望读到《荷兰邮报》,上街后又四处打听法国《立宪报》刊登的内容。
而对于那些平日里忙忙碌碌的下层阶级来说,每天上工之前,到附近的咖啡馆和酒肆里听人讲新闻简直比做礼拜还要重要。
那些专为工人阶级编纂的星期天报纸最受他们欢迎,通常此类报纸会汇总本周内所有日报刊登的各种消息、轶事和评论。
像是什么舰队街的艾弗雷特把老婆卖给了长巷的格雷芬,只为换一只值三先令的潘趣碗。
一头野猪靠着吃舰队街阴沟的垃圾为生,活了五个月。
某某男子连续三次被发现僵立在同一条阴沟里,他喝得烂醉,摔进烂泥里。
按照每年传统,面包和芝士被从帕丁顿教堂尖顶抛向百姓。
理查德·海恩斯的老婆生出一个眼睛鼻子如同狮子的怪物。
圣墓教堂有个男子站起来,朝慈善儿童唱诗班射击。
朗埃克的一座礼拜堂里,一位名叫詹姆斯·博伊斯的男子走在教众面前,自称耶稣并公开驳斥三位一体。
当然,喜欢这些趣闻轶事的家伙只能算是伦敦新闻界的“小白读者”,其口味之幼稚、品味之低级,经常被“老白读者”们瞧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