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拿着一把大扫帚,有一搭没一搭地扫着地上的果皮纸屑。
谢冬梅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那小子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蔫头耷脑,扫地都像是没吃饭。
周凯风那小子他带着他姐姐周凤君一起去了深市。
周凤君未婚先孕的传言还是在镇上传得沸沸扬扬,郑明成不可能没听到风声。
郑明成现在心里肯定不好受。
但谢冬梅没打算开口安慰。
有些坎,只能自己过。
有些痛,也得自己熬。
郑思瑶和郑湘文一进门,院子里沉闷的气氛才活络了些。
“爸,妈,我们回来了。”
郑爱国放下手里的活,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用手帕仔细包着的东西,递给郑思瑶。
“思瑶,爸也没啥好东西给你。这是一支钢笔,你以后是大学生了,写字的地方多,用得上。”
那支钢笔在灯光下泛着暗金色的光,笔身崭新,显然是精挑细选的。
郑思瑶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她接过钢笔,紧紧攥在手里,“谢谢爸!”
“小妹,这是我给你准备的。”郑明礼从屋里拿出一个小布包,有些不好意思地递过去,“是我自己配的一些草药,安神补脑的,你以后念书辛苦,晚上泡水喝。”
郑湘文也从自己屋里拿出一件崭新的裙子,“思瑶,这是姐给你买的,你试试合不合身。”
就连一直闷不吭声的郑明成,也从房里摸出一个硬壳的笔记本,往郑思瑶怀里一塞,声音还是闷闷的:“给你的,以后当大医生了,别忘了是谁给你送的第一个笔记本。”
郑思瑶抱着一堆礼物,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颗砸在崭新的衣服上。
她哽咽着,对着每一个人深深地鞠躬:“谢谢爸,谢谢姐,谢谢哥……”
这迟到了十七年的亲情,在这一刻,像最温暖的潮水,将她紧紧包裹。
*
日子像流水,一晃就到了八月底。
市里最繁华的解放路上,鞭炮声噼里啪啦响得震天响。
市里新开的‘谢氏医馆’门口,挂着红绸,摆满了顾家与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