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市里!
去市里就能天天见到王芳了!
再也不用隔三差五才能见一面,再也不用掰着指头算日子了!
他甚至可以每天下工后,就骑着车去她家的养猪场,帮她喂喂猪,说说话!
郑明礼的心里像是有几百只小鸟在开演唱会,喜悦几乎要从胸膛里满溢出来。
郑湘文和郑思瑶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同款的纳闷。
明礼这是怎么了?就这么喜欢去市里?
以前也没见他这么激动啊。
姐妹俩心里犯着嘀咕,谢冬梅却把这三儿子心里那点小九九看得一清二楚。
她斜睨着郑明礼那笑得不值钱的傻样,心里冷哼一声。
郑明礼那点花花肠子,她还能不知道?
瞧那点出息,为了个养猪的姑娘,魂都快丢了,骨头都轻了三两。
又一个恋爱脑!
“咳咳!”谢冬梅重重地咳嗽了两声。
郑明礼一个激灵,猛地回过神来,那咧到耳根的笑还僵在脸上。
一抬眼,正对上他妈那双带着几分嫌弃的眼睛,还有大姐和小妹那两双充满促狭和好奇的目光。
郑明礼从脸颊红到了耳根,连脖子都泛着可疑的粉。
他恨不得当场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我这就去写招工牌子!马上就去!”
郑明礼结结巴巴地扔下这句话,转身就往外跑,脚步踉跄,差点被门口的门槛绊个跟头。
那副落荒而逃的样子,惹得郑湘文和郑思瑶都忍不住捂着嘴笑了起来。
“瞧三弟那样子,跟火烧了屁股似的。”
郑思瑶眼里满是好奇,她小声问:“大姐,三哥这是怎么了?去市里头就这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