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话说城投应该不会承担什么责任吧,毕竟这可是利州的钱袋子,咋看也不可能会承担这种责任。
等会得赶紧给郑总汇报一下了,这个周云踏马的已经疯了,就因为那么一点物业费,现在都敢说城投诈骗了!
对面,周云眼看着蒋博在那里沉默着不说话,又在那里开口道:“蒋律师,您是觉得哪里有问题吗?”
蒋博沉默着终于道:“周律师,城投这个充其量也就只能算是合同欺诈吧,怎么看也不能说是人家合同诈骗啊。”
“后续城投自己聘请购买了第三方的物业服务,这说明人家根本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算是诈骗……”
又是一个典型的民刑交叉案件,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搅浑在了一起。
对于这类型的案件,争议都非常多,一些律师们做无罪做的最多的就是这类型的案件了。
诈骗,欺诈,只能说中文真的是博大精深,就这俩词放一块,绝大多数人都分不清楚到底有什么区别。
但是在法律上,如果是诈骗,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欺诈,则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蒋博的意思就是说,城投公司并不是说不出物业费,他只是认为自己这边的情况特殊,所以需要自行聘请相关的物业服务,所以不需要额外的物业。
也因此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算是合同诈骗,顶多是合同欺诈。
你听着肯定感觉会有点道理,事实上这就是这类型案件容易扯皮的原因,不管怎么说都感觉有道理。
周云这边笑了笑道:“蒋律师,你的意思是,城投公司在明知该项目存在前期物业,而且前期物业公司走了招投标流程的情况下,依旧强行以自己的优势地位要求开发商排除该区域物业服务,仅仅只是合同欺诈?”
“好,既然这样的话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蒋律师,方便回答一下吗?”
这也是周云喜欢法庭的原因,在法庭上你可以辩论,但是如果直接去报案,那就没有这样的机会。
你去报案了,把事情给人家说了,东西放下,基本上这个事就算完了,立不立案完全取决于对方的评估。
张法官依旧保持沉默,看得出来,他今天应该是专门来看热闹的。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城投是不是诈骗,是不是需要移交,这种事情他根本决定不了。
或者说,千城区法院的领导也决定不了,这种事必须得上报给上级法院,然后由上级法院来进行研判和协调。
如果有必要的情况下,甚至还会上报给省高院。
毕竟那是利州市城投,人家是市里的钱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