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这都是周云推动的?(5 / 7)

   以前是没人把这个口袋捅破,所以也就你好我好这么过来了。

    但是现在不同,周云在三个市搞出了这么大的调查,那上面就必须要有所行动了。

    而且,这不单单是周云的功劳,这两年里因为这类型的拖欠工资,导致劳务老板被刀的情况时有发生。

    上面本来就已经打算进行整治了。

    权利是要斗争的,你不去斗争,那就不要怪别人把你的权利一步步压缩,这就是现实。

    法律只是一个工具,它不是神圣的,它不能自己主动去干嘛,所有的一切都要人自己来完成。

    但是董运良现在不知道周云又搞了那么大动静,所以他理解不来为什么最高法会给这么一个批复!

    想了半天之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反驳的理由。

    “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激动什么,是现在有规定了,但是这个规定和周云有什么关系?”

    “啊?你们给他脸上贴什么金啊,这是最高法根据江广省高院的请示给出的规定。”

    “我退一万步说,你们是不是不知道什么叫法不溯及既往啊,现在有规定,并不意味着之前就能那么判,明白吗?”

    “现在的批复,只能对这个案子和以后的案子有约束力,对之前的案子是没有约束力的。”

    董运良又发出了一篇文章,核心观点就两个,一个是这事和周云没关系。

    另一个则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周云在京海做的那个案子依旧是有问题的。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很多非法律专业的人都听说过,说人话就是现在的法管不了以前的事。

    新法和旧法衔接的时候往往是问题最大的时候。

    最典型的就是民法典了,对于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法出台了一堆的司法解释。

    同样还有前段时间吵的火热的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同样是圈子里吵的火热,普通人不太清楚的东西。

    而现在,董运良拿出来的就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法学教授,董运良自然是有两把刷子的,毕竟是吃饭的本事。

    文章发出去后引来了一堆人的认同。

    “天天向上”:我也很好奇为什么你们会那么激动,这事和周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而且董教授的逻辑也没有任何问题,你们现在怎么说?”

    “人约黄昏后”:黑子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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