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人”
的优越感。
而楚梅正被他们围在中间,笑得合不拢嘴。
“这就是二狗媳妇吧?”
最先开口的是个穿蓝布衬衫、戴金边眼镜的女人,目光扫过凌欢妩身上的粗布褂子,语气带着刻意的温和,“看着倒是勤快,就是不知道读过书没?我们家阿敏可是京都师范大学毕业的,现在在中学教语文,一堂课几十号学生竖着耳朵听呢。”
旁边穿灰呢子外套的男人立刻接话,手里把玩着钢笔,“可不是嘛,现在讲究知识改变命运,没读过书可不行。
二狗是营长,这随军家属也得有文化素养,总不能只会洗衣做饭吧?”
“她哪有啥文化,你们别逗她了,”
楚梅摆摆手故作维护,却是一副吩咐下人的语气命令道,“快,去厨房把那只鸡杀了,再炒几个菜,让他们尝尝你的手艺,好让他们接纳你。”
凌欢妩没动,反而走到桌边,指尖轻轻拂过桌上不知谁带来的一本《唐诗三百》,好像就是拿这本书来羞辱他。
抬眼时她的眼神清亮,“各位亲戚说的是,文化确实重要。
不过不知道各位说的‘读过书’,是指读到小学,还是中学?”
穿蓝布衬衫的女人嗤笑一声:“至少也得是高中吧?像我们家阿敏,可是正经大学毕业,能背全《离骚》,还会用英文写文章呢。”
“英文啊。”
凌欢浮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忽然转向那个炫耀女儿会英文的女人,用流利的伦敦腔问道,“exo91thediffereng1ishandaret?forexap1e,thea11yreadit?”
这话一出,屋里瞬间静了。
那女人张了张嘴,脸瞬间涨红——她只听过女儿偶尔说几句英文,哪里懂什么英式美式音?
穿灰呢子外套的男人忙打圆场,“咱们说中文就行,提英文干什么?再说了,会几句英文也不算什么,关键是得有正经学历。”
“学历啊。”
凌欢妩从帆布包里掏出个用手帕包着的两本小本子,轻轻放在桌上。
红色封皮上印着烫金的“港城真光女子中学”
字样,翻开第一页,是清晰的毕业照,照片上的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