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这样躲下去也不是办法吧?”
舰长室内,亚瑟看着菲利浦斯。
虽然这么问了,但他在心里其实也不想打,更知道不能打。
这不过是作为老牌海军强国军人的自尊心在作祟。
它们军中有种说法:蝗家海军,见敌必灭!
意思是见到敌人就必须消灭,说白了就是敢打敢拼的意思。
而此时此刻,它们却像是丧家之犬,还没看到敌人就开始逃跑了!
“不躲能怎么办?我们找不到明军的方位。”
“如果还强撑着按原计划行动,很可能会被埋伏。”
菲利浦斯站在舰长室的小窗前,手里握着酒杯。
冰块在酒水中晃动,时不时撞在杯壁上发出脆响。
海军历来都是军中贵族,像带嘤这种老牌海军强国更是如此。
主力舰上的酒水和制冰机都是基础配置,其他各种设施也都是最好的。
当然,好的待遇也意味着更高的风险。
海军的阵亡率通常是各个军种中最为突兀的。
毕竟不鸣则已,一鸣就是几百几千的似,在海上尸骨无存那种。
有时候连投降都做不到,因为沉船造成的漩涡会把人卷进海底。
所以带嘤的爵士,心中越发不安的菲利浦斯中将,选择用高档的冰镇酒水来麻痹自己。
“可这太憋屈了,我们就好像是猎物,被明军追着跑。”
亚瑟走到办公桌旁,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
他没有加冰,还非常没有品味的直接闷头一饮而尽:“呼~纳迩逊要是知道我们变成了这样,不知该作何感想。”
此时,菲利浦斯终于转身看向他,微微皱眉。
“亚瑟,勇气、聪明和纪律性,你认为哪个更重要?”
“我吗?”
亚瑟一怔,放下正准备再给自己倒一杯的酒瓶:“大概是勇气吧?”
菲利浦斯摇了摇头:“我认为是聪明。”
“没有智慧,再多的勇气也不过是莽夫。”
“没有智慧,只有过度的纪律性,就是木头人。”
“永远都打不赢动脑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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