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578章 公平和正义(2 / 5)

sp;  “对。”

    宋思铭说明与那些持股员工的关系,“一年前,我还在市委办公室工作,第一金属公司的持股员工,到市委反映问题,就是我接待的。我建议他们到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现在,二审判决已经下来了,与预期相差有点大,我们正在一起想办法。”

    “原来如此。”

    “不过……”

    翟秀雅欲言又止。

    言下之意,你已经不在市委办了,转到一百多公里外的王寨乡当乡长了,怎么还管第一金属公司的事?

    宋思铭明白翟秀雅是什么意思,解释道:“做事要有始有终,既然我管过这件事,那就得管到底。”

    这样的表态,让翟秀雅挑起大拇指。

    现在的人,都是在其位,谋其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人走了,干到一半的事直接扔下。

    像宋思铭这种有始有终的,真的极少。

    “关于第一金属公司的纠纷,法院是怎么判的?”

    随后,翟秀雅问道。

    “判决破产流程合规,三千五百万土地补偿金,归第一金属公司原总经理欧建华及其名下宏途公司所有。”

    宋思铭回答道。

    “怎么能这么判呢?”

    “明明是欧建华故意把第一金属公司搞破产,然后自己拿尽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