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 我要的顶尖团队(2 / 7)

 就拿中国车手周冠羽举例,他当年入场赞助资金是三千万美元,年薪仅拿到底薪一百万美元。

    理论上来说,开个F1还得倒贴2900万美元。

    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倒贴,不算周冠羽跟车队之间分成的代言,仅仅他私人就有着ROG、宇舶表、汇丰、轩尼诗、迪奥、极氪等等十几个品牌。

    这些私人代言的收入,纯属于周冠羽本人,三千万美元基本上就回本了。

    如果周冠羽的成绩能再好点,比如说拿个分站冠军什么,他个人代言价值起码能翻十倍!

    想想看一个冬奥冠军谷小姐,短短几个月宣传热度加持下,就豪揽两千多万美元的代言收入。

    F1的热度跟全球影响力,相比较冬奥冷门项目翻了百倍不止,两者唯一区别就是欠缺冠军头衔。

    并且这还只是薪酬、赞助跟代言收入。

    虽然这个时代美国自由媒体还没接手运营,但车队跟FIA依然有着排名跟积分分红。

    这笔钱从数十万美金到上千万美金不等,纯看车队跟车手的最终排名。

    所以F1车手的付费不叫倒贴,准确来说应该叫投资。

    跑出来了,轻轻松松就能一年回本,接下来每年都是稳赚不赔。

    并且陈向北的合同条款里面,还明确了一条不干涉车手自己去接广告代言。

    很多时候车队虽然不能参与车手的私人分成,但他们可以通过“形象使用权”这一条,间接限制车手的广告代言,从而协商转化为车队的广告赞助,变相分一杯羹。

    一些顶级车手的限制条款会更多,不仅仅涉及收益方面,就连安全方面都有合同约束。

    比如红牛车队不允许维斯塔潘开摩托或者拉力,以及禁止炮塔随意上赛道飙车,管理层认为会存在安全隐患。

    权利跟义务往往是对等,陈向北的不干涉广告代言豁免,是他拿放弃车队控股权交换而来。

    对于这笔买卖,陈向北认为值得。

    毕竟控股车队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一旦目的可以从其他方面达成,那么手段就不重要。

    况且说实话,真让陈向北去管理车队,恐怕会一塌糊涂。

    单单筹建利菲尔德技术中心,以及安排这近五百名研发工程师,就足以把他给忙到崩溃。

    专业的事情,最好交给专业的人士去做,这点道理陈向北一直很懂!

    车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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