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很简单。
就是一桩目前大宋典型的争产案。
原告秦张氏,本是故环卫中郎将张迁幼女,张迁在世时,与之选好了夫婿,乃是天武军第三指挥秦仁之子秦越。
奈何,还没有来得及交换婚书,张迁就病逝了。
等到秦张氏守孝结束,秦家上门提亲。
这个时候,秦张氏的哥哥,也就是被告张吉却反悔了,矢口否认,婚约的存在。
甚至因为贪图别人的聘礼,想将妹妹,嫁给汴京城某人为续弦。
秦张氏听说了这个事情后,就以死相逼,逼迫被告张吉同意了将她嫁给了秦越。
但,因为秦张氏忤逆了张吉的缘故,所以张吉将张迁在世时就给秦张氏准备好的嫁妆,全部霸占,拒不交割。
于是,秦家一怒之下,将官司打到了开封府,要求开封府勒令张吉归还属于秦张氏的财产。
这案子,本来很好判的。
就算是个新手,只要看过户条都知道该怎么判决。
但问题是……
经筵官们看着被告的名字——张吉,故环卫中郎将张迁子。
张迁?
不就是那位徐国公张耆的孙子吗?
这位,可是真庙潜邸大臣——和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