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者(自纳粮、缴好粮)列“漕运良民”
,优先预地方赈灾,补“唯惩不劝、民无监督”
之漏。
五、实施预备考量
试点之择:拟先于苏、松二府试点(此二府匿田、米质之弊最剧,且已逮涉案官,阻较小),试点期一月,日汇总事(如“士绅怼增缴”
“三方官协同不畅”
),即时微调;
舆情之导:命江南巡抚撰《漕运新规告示》,揭于各府埠、县署、市集,明“新规卫边军、利百姓,非苛士绅”
,且列元兴朝周忱漕改后江南民生善例,安士民之心;
应急之备:玄夜卫江南分司增派校尉百人,分驻七府监察点左近,遇士绅聚抗、官暴阻,即时处,且理刑院留审额,确保涉案者审判。
案语
臣谢渊谨案:此方案与图,皆以“固国脉、卫边军、安苍生”
为旨,循旧制不泥古,补新弊不激。
若蒙陛下俞允,当革江南漕运田亩隐匿、米质参差之弊,堵官官相护之隙,使漕粮岁增、边军食足、百姓免负,彰“制度为纲,公义为魂”
之旨。
臣愿以身为质,若实施中弊未除,臣请解太保职,赴宣府卫戍边以赎其愆。
成武朝太保兼兵部尚书谢渊撰呈
(附:玄夜卫《江南士绅匿田核查初报》一卷、边军《次米食后病患册》一卷、元兴朝《周忱漕运奏疏》副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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