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寸纸能容万姓冤血书端的胜金銮(1 / 2)

卷语

《大吴会典?刑狱志》载:"

凡民人讼冤,许以血衣、断指为证,有司不得推诿。

"

永熙三年秋,刑部衙署的獬豸门前,民工捧血书以叩天阍,断指映日而证贪腐。

谢渊持断指以对账册,见撕痕与骨创相契,砖号共墨痕同悲——且看这一阙《讼词》血证,如何让寸纸容尽万姓冤苦,断指劈开三重迷雾,在金銮殿前铺开匠人骨血的泣血长卷。

寸纸能容万姓冤,血书端的胜金銮

永熙三年十月初二,巳时初刻。

刑部衙署的朱漆大门尚未全开,嘈杂的脚步声已震得门环叮当。

谢渊刚接过刑房吏员呈递的《匠人抚恤账》,便见二十余民工簇拥着老瓦作陈大柱闯入,众人手中的工食单在秋风中翻飞,每张单子的"

折耗银"

处都按满血指印。

"

谢大人!

"

陈大柱的铁骨衫沾满砖灰,左手袖管空荡荡地垂着,"

去年腊月廿三,李大人带着银鱼牌闯进砖窑,说要改账"

他猛然撕开衣领,胸口刺着的寒梅纹已被鞭痕割裂,"

弟兄们护着旧账不让改,他就"

老人颤抖着从袖中取出布包,半截断指躺在血帕上,断面的寒梅纹刺青虽已结痂,仍清晰可辨。

谢渊的指尖在断指截面轻轻划过,冰凉的触感与案头元兴十七年账册的破损处相契。

他忽然想起《匠人条制》中"

断指为誓,以骨血铭砖号"

的记载,翻转断指,背面用砖灰刻着"

丙巳-o7"

——正是前集司狱司老吏提及的失踪匠人编号。

"

福生,取元兴十七年腊月账。

"

谢渊的声音混着衙署外的砖刀撞击声,账册第廿三页的撕痕在阳光下显形,断指截面的弧度竟与纸页破损处严丝合缝。

他抬头望向陈大柱,老人残存的右手虎口处,三道鞭痕与账册中"

腊月十七日砖窑冲突"

的记载完全吻合。

衙署外突然传来哭喊:"

李大人把俺们的工食单都烧了!

"

谢渊望向窗外,民工们举着未及烧毁的缺角砖模,模底"

冤"

字用鲜血写成,在秋阳下宛如跳动的心脏。

他忽然想起父亲旧稿中"

匠人以骨为笔,以血为墨"

的批注,这些残缺的砖模,何尝不是匠人用断指刻就的控诉书?

片尾:

酉时初刻,李邦彦的后堂飘起焦糊味,雕花炭盆中,元兴二十年砖料账的残页在火苗中卷曲。

"

丙巳位砖窑"

的字迹刚显形,便被夜风卷向窗外,落在谢渊早命福生埋下的密信上——信中"

改账用左手"

五字用追风膏浸过,在火光下泛着青斑。

"

大人,账册烧了!

"

心腹的声音带着慌乱。

李邦彦盯着跳跃的火舌,忽然注意到残页飘落的轨迹,恰在地上拼出"

初七"

二字——那是他每月用左手改账的日子。

更令他心惊的是,密信边缘的火漆印缺了摇光星,正是襄王私军的标记。

戌时初刻,谢渊在值房验看陈大柱的断指,现指甲缝里嵌着半粒松烟墨。

"

这是太府寺专用墨,"

他对着烛光细看,墨粒中竟混着追风膏的薄荷脑结晶,"

腊月廿三不是改账日,李邦彦为何要用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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