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赵安没有这么做,也不耻这么做。
这么做,与前明的东林党有何不同。
为了一己之私,置国家百姓利益不顾,这本就是赵安极为唾弃之事。
诚如他给通判郑符阳的信中所说,“仓粮再重也不及百姓命重”,天塌下来由他这个道台大人一力扛之。
于是,在没有省里公文同意情况下,赵安下令淮北、淮南大小粮库13处统一放粮给百姓。
此举,有效缓减灾情,活人无数。
但后果却是库粮大面积亏空,粮道衙门内部统计显示至少亏空了70万石,而安徽全年给京师应输漕粮仅为142万石。
相当于赵安将一半应在五月送往京师的漕粮就地发给灾民了。
擅自开仓的结果清律也写的明明白白——“丢官自补粮款”。
就算丢不了官也要自补粮款,所以事后赵安个人得拿出几十万两银子来填这个亏空。
填不了,就不是丢官的事,而是杀头的事。
因此当赵安决定不经请示就开仓时,衙门内部一些机构负责人就劝说他慎重再慎重,哪怕再等几天也行。
“此何时也?犹拘泥于常法乎?速开仓!若朝廷问罪,吾家变产抵偿!”
深知早一天放粮和晚一天放粮关系无数人命的赵安,顶着丢官压力,不顾属员劝说,也不顾岳父丁太劝说,强行下令开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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