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着将舞台让给他,酒吧里面其他人也都认了出来,纷纷起哄:“yeah!”
凯奇便自顾自的开始唱了起来,居然是猫王的传奇作品。
“他果然内心还是深爱猫王啊。”弗兰科嘴角含着痞痞的笑容,小声嘟囔了一句。
宋佚没听明白,但李古城立刻便明白过来。
凯奇02年跟猫王的女儿丽莎普雷斯利结婚,当时轰动全美,但很快双方就又宣布离婚分手。
有他的朋友就猜测他是因为对猫王的崇拜热爱导致他对猫王女儿有好感,再加上丽莎长得好看,两人这才走到一块,但凯奇很快发现丽莎完全放不下对前夫迈克尔杰克逊的感情,两人又都是强势性格,在一块生活简直是世界大战。
这会儿凯奇唱的是猫王的《Bossa Nova Baby》,这首歌老阿美莉卡正星条旗的人简直耳熟能详,刚唱半句,乐队立刻就跟上了伴奏,凯奇立刻就疯了起来,扭腰抖腿,那种猫王独特诡异的舞蹈再现江湖。
虽然唱得不咋的,但强烈的墨西哥风格爵士舞曲依旧让酒吧众人马上就嗨得不行,跳舞的跳舞,跟唱的跟唱,摇头晃脑,如同嗨草过多,气氛简直炸裂。
弗兰科一边笑,一边拍掌摇头:“哦,上帝啊,他唱得可真烂。”
唱完一曲,凯奇放下话筒,不断朝着众人飞吻着,笑着回到座位上,立刻遭到弗兰科的猛烈吐槽:“你唱的太烂了,兄弟!”
凯奇不以为意:“谁还能比我唱得更好?别告诉我是你?”
宋佚立刻瞪大了眼睛,一脸兴奋的指着李古城:“他他,他唱歌非常厉害!”
凯奇和弗兰科都是典型的文艺青年,留意到宋佚这里用的不是very,而是super这个很重的词,他们都好奇的看向李古城。
“你来一首?”凯奇上下打量着李古城,发出邀请。
“不行不行,我就不来了。”李古城哪里能在这里去抢凯奇的风头?这不是不懂事么?
尼古拉斯凯奇是个人来疯,这会儿笑道:“你来一首,唱得确实不错,我就把你的片子推给狮门。”
尼古拉斯跟狮门一块合作过几部影片,其中最有名的便是《战争之王》,双方关系极好,他的推荐分量自然不同。
李古城眼睛一亮,将杯中剩下的朗姆酒一饮而尽,起身径直朝着舞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