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出话,只是把自己的手放进他掌心,像只终于找到窝的小兽。
我们在一起的那天是七夕。
他带我去了城市最高的观景台,栏杆外是漫天的霓虹,他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里面是枚银色戒指,戒面是块不规则的碎玻璃,在灯光下折射出彩虹般的光。
“这是我在巴黎的跳蚤市场买的,”
他把戒指戴在我无名指上,指腹轻轻摩挲我的指尖,“卖货的老太太说这是从旧教堂的彩窗上掉下来的,每块碎片都记得阳光穿过玻璃时的样子。”
我抬头看他,现他的耳朵红得厉害,平时总是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带着点难得的紧张。
“我不太会说情话,”
他低头看着我的眼睛,手指轻轻握住我的手腕,“但遇见你之后,我好像突然懂得了所有情歌里的疯话。
以前我觉得理智是成年人的盔甲,可现在我想把盔甲熔了,给你铸一座玫瑰园。”
后来我们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把日子过成了掺着蜜糖的烟火气。
他会在我写文案卡住时,突然从背后环住我,下巴抵在我肩膀上念我写了一半的句子,用鼻尖蹭我的耳垂说,这里该加颗星星,你眼睛里那种会眨眼的星星。
我会在他熬夜做提案时,把热好的牛奶推到他面前,用马克笔在他手背画小熊,说创意总监先生,你的灵感小熊已上线,请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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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感情从来不是只开玫瑰的花园。
那天我去他公司找他,在楼梯间听见他和同事聊天。
“你真打算和那个文案结婚?”
同事的声音带着点调侃,“她看起来太乖了,你这种浪子收心,不怕哪天又想流浪?”
林野的笑声混着打火机的咔嗒声,他说,什么浪子,不过是没找到想停泊的港口。
再说了,她啊,表面上温温柔柔的,骨子里野得很,我啊,怕是被她套牢了。
我站在楼梯间里,突然觉得眼眶热。
原来在他眼里,我不是循规蹈矩的乖乖女,而是能拴住他的那根线。
那天晚上我趴在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声问,你觉得我哪里野?他伸手揉我的头,笑得胸腔震动,说你啊,是温水里的针,是软糖里的酒,是我明明知道会醉,却偏要一饮而尽的毒。
秋天的时候我们养了一只流浪猫,是在公司楼下遇见的三花母猫,后腿有点瘸。
林野把它抱回家时,它蜷缩在他怀里出细弱的叫声,他低头看它的眼神,像在看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
我们给它起名叫糖罐,因为它总爱往装糖果的玻璃罐里钻。
每当夕阳把客厅染成蜜色,糖罐就会趴在林野的绘图板上,看他用铅笔在纸上画线条,而我窝在沙里看他们,觉得岁月静好大概就是这样的画面。
可再平静的河流也会有暗礁。
那天我整理林野的书桌,不小心碰倒了他的笔筒,滚落出来的除了铅笔橡皮,还有张皱巴巴的机票。
日期是三个月后,目的地是巴黎,乘客姓名那一栏写着林野。
我盯着机票上的字,觉得心跳突然变得又慢又重,像有什么东西正在胸腔里裂开。
晚上林野回来时,我坐在沙上没开灯,糖罐在我脚边蹭来蹭去,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问他,巴黎的机票,什么时候买的。
他愣了一下,伸手打开台灯,暖黄色的光里我看见他眼里闪过一丝慌乱。
“公司派我去驻场三个月,”
他走过来想抱我,我却本能地往后躲,“本来想过几天告诉你,怕你担心。”
“担心?”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我该担心什么?担心你像从前一样,在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