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气腾腾的薯肉冒着白气,他突然说:“其实我第一次见你,是在樱花树下。
你穿着米色风衣,蹲在地上拍落花,头被风吹得乱蓬蓬的,像只炸毛的小兽。”
我愣住——原来早在我注意到他之前,他就已经看过我无数次。
“后来每次路过图书馆,我都盼着能遇见你,”
他把红薯递给我,指尖残留的温度比红薯还暖,“直到那天在露台,你拍我时,我紧张得差点把苹果掉下去。”
现在想来,那些琐碎的时光就像暗房里显影的相纸,起初灰蒙蒙的,却在记忆的药液里渐渐清晰。
他会在我熬夜修图时悄悄泡好蜂蜜水,会在我相机没电时递上备用电池,会在下雨天把伞倾向我这边,自己半边身子淋得透湿。
有次我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敲我额头:“因为你是我的定点观测对象啊,从看见你的第一眼起,我的镜头就再也移不开了。”
去年春分,我们在江边放孔明灯。
他在灯面上画了只举着相机的小兔子,说那是我。
“要写什么愿望?”
他递来记号笔,我想了想,在兔子旁边画了个戴眼镜的男生,然后写下:“愿时光慢些走,让我把你眼里的星光,都拍成永恒。”
孔明灯升起时,他忽然握住我手,说:“其实不用拍,你看——”
他指了指自己眼睛,“你早就住在这儿了,像春天住在风里,永远不走。”
此刻我坐在教室窗边,看樱花又开了。
林砚之坐在后排,正把草稿纸折成纸飞机。
纸飞机掠过我梢,落在课桌上,展开来是他画的简笔画:扎马尾的女生举着相机,旁边歪歪扭扭写着:“我的春风得意小姐,要不要和我去拍夏天的云?”
窗外的风掀起他的校服衣角,他冲我眨眼,阳光正好落在他眼尾的痣上,像颗落在春天里的星子。
原来最好的故事,从不需要惊心动魄的情节。
不过是两个人在时光里慢慢走,他递来的可乐永远带着冰镇的甜,我镜头里的他永远带着温柔的光。
那些藏在眼角眉梢的小情绪,那些混着樱花香和青草味的对话,原来早就织成了最动人的诗——你是我镜头里的主角,是我岁月里的春风,是每当想起,就会满心欢喜的存在。
就像此刻,他突然凑过来,指尖轻轻擦掉我嘴角的樱花蜜饯碎屑,说:“什么呆呢?下节课去顶楼拍云吧,今天的云,像你喜欢的那种。”
我看着他镜片后的眼睛,那里倒映着窗外的蓝天,还有个笑得傻乎乎的自己。
忽然觉得,时光若能停在这样的瞬间,该有多好——春风在侧,爱人在畔,满心欢喜,便是人间最好的时节。
后来我们走过很多个四季,相机里攒满了彼此的身影:春天他蹲在花树下帮我捡镜头盖,夏天他穿着背心在泳池边朝我泼水,秋天他背着我踩碎满地金黄的梧桐叶,冬天他呵着白气帮我暖相机电池。
但最让我心动的,始终是那些细碎的时刻:他早读时偷偷塞给我的草莓牛奶,他打球时球衣上沾着的青草香,他在我生理期时煮的红糖姜茶,还有每次分别时,他转身前那句轻轻的“明天见”
。
有次整理旧物,翻到刚认识时拍的那张照片:穿白衬衫的少年倚着栏杆,嘴角沾着苹果汁,眼睛里盛着未说出口的温柔。
原来有些故事,从一开始就写好了结局——你是我镜头里的惊鸿一瞥,是我岁月里的长长久久,是每次想起,都会让心尖泛起涟漪的欢喜。
如今我们坐在大学的自习室,他的课本上画满了给我设计的相机挂件草图,而我正在相册里标注:“20年春,林砚之第一次当模特,紧张到撞翻三脚架;20年夏,他在便利店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