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就在被姑父拒绝的夜晚,
凯撒偷偷溜出去,找到天亮后就要出发的斯巴达克斯,宣称自己已经获得了长辈的同意,希望能随军同行。
后者只简单的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他的请求。
毕竟对斯巴达克斯来说,
他十岁的时候,就跟随部落里的长辈出来活动了。
至于十三岁?
在色雷斯乃至于一些蛮族部落中,十三岁都能当爹了!
于是,
凯撒跟着大军来到了巴尔干半岛南部的雅典,在这里见证了秦国跟罗马的较量。
斯巴达克斯还记得马略当时为了套近乎而说的话,也知道凯撒身份的特殊,便将其带在自己的身边,让他知道自己的厉害。
他指挥着色雷斯军团,配合雅典驻守的军队,击退了苏拉发起的几次进攻。
甚至还在战后摸着自己的胡子自言自语道,“不知道怎么回事,感觉罗马打起来,比打北边的蛮族还要顺手。”
在巴尔干的北部,是广大蛮族的聚居之地。
斯巴达克斯在成年之后,时常受到他那位身份高贵的养父命令,率领族人跨越山脉,去打击那里的蛮族。
对方很容易就被斯巴达克斯征服驱逐了。
所以,
斯巴达克斯是知道对方手感如何的。
可谁能想到,
按理来说,本该比日耳蛮还要强大的罗马军队,却让斯巴达克斯感觉殴打起来更加丝滑顺畅。
“可能是天赋吧!”
本都王国驻守雅典的将领对他讨好的说道:
“为了纪念这样伟大的胜利,我建议为将军您举办一场庆典!”
秦国的主力已经在海上跟罗马交战了起来,雅典这边已经不能算作前线。
他们自然可以休息一下,享受甜美可口的胜利果实。
但斯巴达克斯说,“战争还没有停止,怎么可以半路举行庆祝呢?”
“如果真要纪念,可以树立一座石碑,把雅典保卫战的结果刻在上面!”
他想起自己那位曾去过遥远东方,并跟随那号称“冠军侯”的名将远征到漠北的老师所经历的故事,便额外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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