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黄毛青年名叫付高飞,今年二十三,入行两年,一直梦想着能成为一代盗神,奈何天赋有限,手艺稀烂,至今还停留在偷老头老太太钱包的初级阶段。
今天他刚上车,就开始用他那双自以为锐利的眼睛,扫描着车里的“肥羊”。
很快,他的目光就被李凡吸引了。
没办法,李凡的造型实在是太拉风了。
一身破破烂烂的警服?有点意思。
付高飞心里嘀咕,看年纪也就是个刚上班的愣头青,估计是跟哪个刺头打了一架,才搞得这么狼狈。
警察又怎么样?越是这种愣头青,警惕性越差。
紧接着,付高飞的眼睛就像被磁铁吸住了一样,死死地盯住了李凡怀里那个牛皮纸袋。
纸袋的封口没合严实,随着公交车的颠簸,露出了一角鲜红。
那是一捆崭新的、还带着银行封条的百元大钞!
付高飞的呼吸瞬间就急促了,心脏砰砰直跳,贪婪的火焰在他眼中熊熊燃烧。
一个大胆到让他自己都兴奋到颤抖的念头,在他脑海中疯狂滋生。
偷一个普通人,那叫糊口。
可要是偷一个警察……
那他妈就是扬名立万!
他甚至已经能想象到,当他在圈子里吹嘘自己“连条子的钱都敢摸”的光辉事迹时,那些同行们投来的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