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29章合理分配(第1/2页)
田亩数据初步厘清后,摆在陈昂面前的,是更为棘手的难题——如何征税。
若按旧例,无非是依据新清丈出的数字,按统一税率征收。
但这看似公平,实则对拥有少量田产的贫苦农户仍是沉重负担,而那些被清查出大量田产的富户,虽缴纳总额增加,却远未伤筋动骨,且极易将怨气转嫁给佃户,引发新的矛盾。
陈昂把自己关在书房内,对着摊开的田亩册子和算盘,沉思良久。
他回想起下乡时看到的那些破败茅屋和面黄肌瘦的孩童,也想起了冯世荣等豪强仓廪充实的景象,一种强烈的反差感冲击着他。
“统一税率,不过是维持表面的平静,其实积弊更深。”他喃喃自语。
前世的一些记忆碎片在此刻浮现,给了他启发。“必须让负担更合理地分配。”
他并未使用“累进税”这个可能引起士大夫阶层剧烈反弹的敏感词,而是结合大夏朝现有的税制框架,提出了一个“分等课税”的方案。
他仔细核算了不同等级田地的产出和农户的大致生活成本,将全县田产精细地划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下、贫户”共九等。
前六等针对拥有一定田产的农户和富户,税率逐等略有提升,但幅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最关键的是后三等:“下下”等税率极低,近乎象征性缴纳;而划入“贫户”等级的,则完全免征当年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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