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8章 科举加科,事无巨细(2 / 5)

是二三十两银子而已,对富商而言,都是小钱。

    除此之外,朝廷还发放公卷,用于沿途免费住宿驿站和使用交通工具的凭证,但依旧是偏远地区的举人才有。

    到了大明一朝,洪武三年朝廷公布的《科举诏》规定,举人的路费由朝廷拨给,但却是以廪给、脚力的实物和人力形式,不是直接给银两。

    更重要的是这一条只针对新科举人,参加过一次会试的举人是不享受这种优待的。

    到了成化年间,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朝廷更改了这一定制。

    广东南海县有一名叫张诩的举人,中举后十年都没有参加会试,自称‘保重不轻应试’,大意就是说去参加会试前我要先保重身体,否则很可能没到北京城就死在路上了。

    此事在当地广为流传,恰巧被当时的巡抚朱英得知,一番询问之后才知道是没有路费,朱英便给张诩十二两银子当作路费,他才得以参加会试。

    果然在成化二十年中了进士,最后官至通政司参议。

    他的老师是当时有名的大儒陈献章,更是担任了吏部文选清吏司理事,这种关系都没银子,足可见当时官员俸禄之地,也看出考生的贫困了。

    此事之后,朝廷才彻底的重视了起来,朝廷给举人的路费由实物转变成了银两,对象从新举人扩大到了旧举人。

    但此事儿依旧是当地官府负责,以嘉靖时为例,广东考生是二十两、南直隶二十四两、山西和贵州等偏远之地是十五两,最富有的浙江则是一百两。

    规定是这么规定,但架不住有人搞事情、中饱私囊以及当地官府缺银子,到考生手上的能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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