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自由心证”容易被一奇奇怪怪的人误解,觉得这代表着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事实上,法庭上最重要的毫无疑问是“实证”,而法官的“自由心证”则是依托自身的判断力,判断到底要把实证采信到哪种程度。
比方说一个罪犯的量刑是“7-10年,特别严重可判决10年以上”,那罪犯到底是“正常量刑判10年”,还是“酌情轻判7年”,亦或者“特别严重10年以上”,靠的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证了。
一些“判刑2年,缓刑3年”之类的判决,多数情况下也是法官自由心证出来的结果。
有白庆华的背书,再加上南祝仁的一点点判断,就很自然地成功给眼下审判长的自由心证加了一点额外变量。
但是——
南祝仁知道,这样的作用不大。
之前就说过,这个案子的影响非常恶劣,因此受关注极大。
如今的审判长据说还想要把这个案子作为一个典型案例添加到自己的履历上,让它在以后的加官进爵中闪光。
因此,今天的审判长会额外减弱自己心证的过程,尽可能地让别人挑不出毛病。
尤其是在南祝仁眼下还提出了【微表情分析】这么一个有争议的技巧的情况下。
好在,南祝仁这么说的目的本来就不是审判长,而是——
……
被告律师深吸一口气,觉得事情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