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鞭,鹿肉,浑身是宝。
然而,他刚走到沈家村的后山,还没等深入,眼角的余光就瞥到了一抹灰影。
是狼!
王卫国瞬间警惕起来,迅速闪身到一棵大树后。
他架起56半,透过瞄准具望去。
不远处的山坳里,四头瘦骨嶙峋的野狼正围在一起,啃食着什么东西。
看样子,是之前狼群被打散后,侥幸逃脱的残兵败将。
王卫国眼神一冷。
既然遇上了,就没有放过的道理。
他没有丝毫犹豫,拉动枪栓,瞄准,击发。
“砰!砰!砰!砰!”
四声清脆的枪响,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
新枪的后坐力比加兰德要大,但王卫国的双臂稳如磐石。
四头狼应声而倒,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就彻底没了声息。
王卫国吹了吹枪口的硝烟,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
这钱,花得值。
他走过去,将四头狼的尸体拖到一起,决定先送下山。
当村民们看到王卫国扛着狼尸从后山下来时,都惊呆了。
“天呐!后山还有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