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恶有恶报(3 / 6)

理寺本身是审判机构,并无捉人拿人的权限,因此,大理寺官员要想抓捕孙长茂,只能先拿着大理寺出具的“定罪书”,来到靖安县的上级机构——顺天府。

    如果说,靖安县相当于地球某一线城市的一个区,那么顺天府便相当于某个兼职首都的直辖市。

    楚国顺天府主管京城四县和周边地区,靖安县便是其中之一。

    顺天府尹得了大理寺的“定罪书”,便会给顺天府捕快签发“捕票”,相当于现代的逮捕令。

    然后,顺天府捕快入县拿人,把孙长茂人赃并获,扭送大理寺待审。

    因此,只要御廷司证据充足,后面的过程都是合理合规,按部就班的。即便是魏党想出手救人,也无法公然阻挠楚国司法的合法流程。

    楚国是个稳定的社会机器,纵然强如厉元淑,也得在这套机器内,利用机器的规则逐步与魏党抢夺控制权。

    此时的靖安县衙热闹无比,不少百姓堵在县衙和孙府门口,围观县太爷被捉拿抄家,看得拍手叫好,不亦乐乎。

    街边路上,一个头戴帷帽,看不清面容的女郎驻足停留。她手里牵着一匹相当帅气的白马,马背上坐着一个年纪稍小的姑娘。

    “巧巧,你看清了吗?”

    帷帽女郎看向马背上的姑娘。

    吴巧巧点了点头:“谢姐姐,县衙现在很乱,判我姑姑案子的县太爷,好像被一帮捕快捉走了。”

    帷帽女郎正是五姓之一,九江谢氏的嫡女,谢晚棠。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