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可不是白说的。
明清时期的官场,其实地方官员都是按照赋税任务收税,不过那些是上缴给上面官衙的。
而自己官衙的收支,则是以杂税形式收取。
至于收取的度,那就看你的实力。
若是有强力武装弹压,不怕闹出民变,大可把人收税收到倾家荡产。
单说明朝,中央收取的赋役真的很低,是历史上所有朝代最低的。
只不过,自从朱元璋以后,朝廷对官员的约束逐渐下降,从上到下贪腐成风。
地方官员自然不断提高杂税,维持了衙门运转,剩下的可都是自己的。
高兴了,大考之年,就往上面多缴点,看能不能升官。
不想升官,那就指着杂税收,赚够养老的银子。
当然,因为关系到身家性命的原因,地方官员大多还是知道该怎么收这个税,也不敢收取太狠。
把百姓逼得活不下去,让人造反生事,他们也就干到头了。
所以,对于地方官来说,收税也是个技术活。
既要把银子赚了,还要民间能活过去,这就很考验官员的能力了。
当然,这些东西,一般都是有师爷帮着测算,倒不用官老爷们费心。
虽然倭寇闹得凶,可真愿意往这里面砸银子的官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