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章 跟着蒙古人干,杀金狗,抢富户,痛快!(7 / 24)

以下富户的一半财产。

    所谓富户,就是家产在三十贯钱以上的人家。

    家产在三十贯钱以下的人家,咱们不会收一文钱。非但如此,如果他们举报富户隐匿财产的话,就能得到那些隐匿财产的一成。想必,那些富户是肯拿钱买命的。”

    其实,三十贯钱的标准,就是金国官面上签军的标准。

    朝廷总是要脸面的。

    三十贯钱以上的家庭,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出一丁从军,家庭还是能活的下去的。三十贯钱以下的人家,再出一个丁,那就真的要逼死人命了。

    不过,在实际执行上,这些兵役其实就是被家产在三十贯钱以下的人承担了。

    以至于,金国几乎每次大规模签军,都会爆发农民起义。现在山东的农民义军“红袄军”,还和金国朝廷的兵马激战正酣呢。

    赵朔干脆就定下了三十贯钱的标准。

    家产在三十贯钱以下的人家,是真的榨不出什么油水来了,还不如直接拉到蒙古一边。

    至于说,如果那些富户舍不得一半的财产怎么办?

    那没办法,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舍不了财,就只能舍了全家的性命了。

    “如此甚好。”忽难连连点头,道:“这样以来,城外的农民,城内的平民,都成了咱们的盟友。一个地方千万人口又如何?恐怕帮咱们的,比帮金狗的人都多。”

    “那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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