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鹅。
在明朝,如果请客吃饭,头一道菜是鹅,那就说明这是上等席面。
主人有面子,客人也吃的开心。
比如说,反应明朝时代大浪潮的《金瓶梅》中,西门庆纳金瓶首富李瓶儿时,请亲友的喜宴,第一道就是鹅。
之后西门庆为儿子摆满月酒,第一道大菜又是鹅,“须臾,酒过五巡,汤陈三献。厨役上来割了头一道小割烧鹅。”
乔大户的娘子宴请吴月娘,“厨役上来献了头一道水晶鹅。”
被招待的吴月娘觉得很高兴,赏了厨子二钱银子。
那为什么《金瓶梅》中反复提及,而且很细致的提到这第一道菜呢?
因为《金瓶梅》是明朝的爽文啊。
提吃鹅,就像现在人写整茅台或者82年拉菲一样。
标志性强,又浅显易懂。
明朝吃鹅很上档次,而且还不是随便就能吃的。
明熹宗时的内阁首辅朱国祯,曾经在他的《涌幢小品》记载:“食品以鹅为重,故祖制,御史不许食鹅。”
这个规定听着很事儿逼,但如果换成现在的意思,就是担任公检法的公务员,酒宴不允许喝茅台。
是不是就挺能理解朱元璋的个人情绪了?
御史这个细分领域十分清贵,不但很容易上升,而且上升途径很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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