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当即叉腰,原来,朕的朝廷这么富裕了啊。
于是就当场下令,撤销所有布政司的官方冶炼场所,允许老百姓自己采炼售卖,每三十斤铁交给朝廷两斤就行。
至于商税,那就低的更离谱了。
大明朝廷初始制定的商税是三十税一,而且老百姓所有生活所用的琐碎之物一切免税。
这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的美好。
然而,这里面却有一个巨大的问题。
采矿行为和商业行为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整个征税过程的不透明和不可控。
假如我是一个税吏,当月收了五百两的税钱,那么我给朝廷一文不香吗?
那假如我是一个县令,我让小舅子家的二狗子去做税吏,然后我拿走四百九十九两不香吗?
官员盘剥无度,而朝廷收不到银子的后果,最后就造成了商业行为被推高了成本,而国家背负了骂名。
国家的财政收入少,又不好提高整个社会的税收。
于是只能开拓财源,让户部在要道设关定向收税。
然后户部官员小舅子家的二狗子又去收税了。
之后朝廷的税收迅速恶性膨胀,收的税种越来越多,收到的钱越来越少。
各级官员一边含泪拿钱,一边忧心忡忡,老百姓的日子这么苦,造反了可怎么办,朱家的皇帝可真不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