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喜啊!”一位年轻的文书官推门走了进来。
这个看起来有些咋咋呼呼、满嘴“吾主”的年轻人名为胡厦。
他出身于蒙恩城商人世家,现年21岁,3年前进入格里菲斯综合学院就读,在学院时就有个外号叫“金闪闪”。
因为他左手戴了4枚纯金戒指。
若非在校期间就表现优秀,这个有些神经质的跳脱家伙,也不会成为雷文的文书官。
“最后一次警告,别以‘吾主’称呼我,我又不是几百年前的老东西。”雷文抬眼瞥了他一下:
“说吧,什么事。”
在雷文面前,胡厦多少还是收敛些,不过说话时还是会踮起脚尖,整个身体轻轻摇晃,就像是站不住一样:
“是这样的,吾……呃,男爵大人。”
“就在刚刚,最后一支成建制的抵抗势力也被摧毁了!”
讲着讲着,他开始不自觉地手舞足蹈起来,好在语言组织能力不错,倒是将事情清清楚楚地还原了出来。
守军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坚贞不屈。
有些家伙当场投降,就地反水者也不在少数。
而雄鹰军也没有浪费,埃里克直接让那些反水的家伙拿起武器,去对付自己原来的战友。
效果极为显著,反正据胡厦说,那些反水投靠过来的家伙一个个卖力极了,就算是打光了自己的亲信,也一点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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