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科长,小人来了。”
在原日租界的一处茶楼等了很久,约好的人姗姗来迟。
此人约莫五十多岁,浓眉大眼,脸型短而宽,一脸横肉,穿着一身松垮垮的警服,一手按着腰间的驳壳枪,一手捏着香烟屁股。
要不是穿着警服,这幅尊容说是黑道大哥也有人信。
他一开口,一股酒气扑面而来。
“你喝酒了?”张义皱眉问。
这人咧嘴一笑,满不在乎道:“昨晚喝的,昨天枪毙死刑犯。”
张义点了点头,从刽子手到警局的行刑人员,都有一条约定俗成的规矩,只要枪毙了犯人,行刑的人都会找个地方喝酒,用烈酒洗刷身上的血腥之气,把自己灌醉,为的是忘掉那些被子弹击毙的死囚们的脸。
当然还有一种迷信的说法,这些人当天都是不回家或者不直接回家,害怕将不干净的东西带回家里。
“杨老爹,坐吧。”张义请他坐下,给他倒了一杯茶。
“可不敢,长官叫我老杨就行。”老杨拱拱手,半个屁股坐在椅子上,笑眯眯地说道。
“那好,我就叫你老杨了。老杨,都说你是警局的百事通,今天请你来是想请教几个问题。”
“什么百事通,不过是多活了几年,有点经历罢了。我十八岁,就顶替老爹进了警局,那个时候叫差役,98年日本人来了,他们有特高课、宪兵队,对我们中国人根本信不过,搞了什么警察厅,这一干就是几十年,如今又是民国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