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都记得,每周末小时候我妈妈要求我的跑步项目。30分钟匀速跑,不要求速度,但要求心率控制在150次/分左右的样子。12分钟变速快慢跑,心率在120次到170次之间。接下来是高抬腿跑、侧身跑,后蹬跑……”
“那时候我经常会一跑就跑到晚上,整个人被晒的被尘土挂的脏兮兮的。”
顾为经脑海里想象着。
破败的市立公园昏黄的无人路灯之下,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带着一个被阳光和尘土裹挟的小姑娘呼呼呼的跑过,筹备并不存在的想象中的演出场景。
整个镜头都像是一段老式泛黄的电影胶片所播放出的无声的镜头。
有点莫名的诡异。
更有些刻骨的辛酸。
“跑完步后,我们会去街边的小店里吃一碗炸鸡排饭,我妈妈不吃,就看着我把它吃完。那是每周唯一一次的她心中可以接触高油高盐垃圾食品的放纵日,据说是她在曼谷上学时养成了习惯。”
“她会对我说,蔻蔻,快快的长大,女大十八变。长大了你就会变成一个漂漂亮亮、粉粉嫩嫩的,能当大明星的女人,就像童话中的魔法一样。”
顾为经身前,那位漂漂亮亮、粉粉嫩嫩的妹子侧过脸,望着他:“跑步很累,但是我每一周都盼望着和我妈妈一起出去跑步,风雨无阻。”
蔻蔻笑笑说:“我爸爸一直以为我是嘴馋。有些时候周末天气不好。他会和我说‘蔻蔻,爸爸去店里把鸡排饭给你打包回来,今天你和妈妈就不出去了好不好?’我每一次都拒绝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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