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雇佣伙计(2 / 4)

   那么多顾客看着,想来也没有哪个伙计敢那么大胆直接偷钱。

    毕竟,在明朝,偷钱属于“窃盗”的重罪,被纳入“六赃”之中。

    偷盗一贯以上,官府会在其犯人胳膊上刺“窃盗”二字,再犯则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如果偷盗金额达到100贯,甚至会被判处绞刑。

    夏沐并不觉得身家清白的人家,愿意为了这么几两银子,冒这么大的风险。

    冯三喜思索片刻:

    “如果只是普通伙计,那就简单了。”

    “不知这位娘子是否有时间,如果有,我现在就让伙计去把人给你喊来过过眼。”

    夏沐估算了一下时间,现在是7点多。

    父母大概会10点左右到店,也就是说她还有2个小时左右的空闲时间。

    夏沐:

    “那不知道需要等待多久?”

    冯三喜:

    “无需多久,半个时辰足以!”

    夏沐:

    “行,那你去喊人吧。”

    冯三喜朝伙计吩咐两句,伙计便急匆匆地离开牙行。

    冯三喜慢条斯理地续上第三盏茶,茶汤在白瓷盏中漾开浅浅的涟漪。

    窗外蝉鸣聒噪,日头已爬过屋檐,将竹帘的影子斜斜投在青砖地上。

    一刻钟后,第一个面试者急匆匆地走了进来。

    来人是个身形微胖的妇人,青布褂子浆洗得发白。

    进门后立刻对着冯三喜福了福身:

    “冯先生安好。”

    “这位是王春花,家里有5口人,丈夫在城北种地的,平常在城里帮忙浆洗衣服贴补一下家用,为人很是勤快。”

    冯三喜捻着胡须介绍。

    夏沐抬眼打量女人手上全是老茧,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

    衣服虽然全是补丁,但是十分干净,衣角有轻微的水迹,恐怕刚才还在忙着洗衣服。

    夏沐开口询问道:

    “你可会算数?”

    王春花有些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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