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朝阳常胜王!”(6 / 7)

nbsp;  刘艺菲去女生圈子里找唐艳聊天去了,而陈飞则去另一边找到了罗谨,跟他说起了今天在机场时看到的另外一条热搜新闻。

    “你和唐艳主演的那部《未央》是什么情况?我怎么看到法院下判决书了?”

    据陈飞今天所看到的消息所示,作为被告,原著《未央》的作者。

    判决书显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需赔偿原告沈文学经济损失12万元,维权费用1.65万元,共计13.65万元整。

    “哦,你说那个啊,没什么事。”罗谨笑了笑,随口道:“当前这部剧比较火,所以自然有不少眼红的人,逮着个机会就各种撕咬。

    现在判了也好,这事就算是彻底告一段落了,对我俩和电视剧版权肯定是没什么影响的,只是作者要赔点钱而已,名誉权可能也会有所损伤。”

    “哦,那就行,我还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让飞跃影视的法务部去帮个忙。”

    “哎呦!这可用不着,就是个小小的版权官司而已,哪里用得着‘朝阳常胜王’?”

    听着“朝阳常胜王”这词,陈飞顿时乐了,同时又有几分无奈:“也不知道是谁闲的无聊,整了个这么个外号出来?”

    网上这几年有不少人对国内各大头部公司的法务部似乎很感兴趣,搞了不少有意思的外号出来。

    比如华为法务部被称之为“龙岗无敌手”,而字节跳动的法务则是“海淀不倒翁”,淘宝法务被称之为“余杭常青树”……

    原本这都是互联网公司之间的梗。

    可也不知道是谁盯上了飞跃影视,并且看到了那一场接着一场、且毫无败绩的版权官司。

    于是,“朝阳常胜王”这个称号就被扣在了飞跃影视法务部的头上。

    虽然经常被人调侃感觉怪怪的,但是,这个名头也起到了不小的“震慑”作用。

    反正这两年公司的版权官司少了许多,那些蹭流量、给自己谋私利的害虫们,这会也都不怎么敢碰瓷飞跃影视了。

    毕竟动辄就是100万的起诉赔偿费,属实让那些皮包公司和害虫们吓得不轻。

    派对是在10点结束的。

    告别了众人,返回房间,陈飞颇有些火急火燎。

    被一把扔在床上的刘艺菲佯装着生气的瞪了他一眼:“你等会,让我先把丝袜脱了呀!”

    “别,别脱!我要的就是这个!”

    “高跟鞋呢?”

    “这个更不能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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