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纳妾之议(1 / 11)

复山河 新海月1 5308 字 22小时前

    温馨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在家中休息了三天,事情就找上了门。

    朝廷无力发放军饷,给了一堆官职,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变现。

    有机会花钱做官,对商人、地主老财非常有吸引力。

    按理来说,应该抢破头才对。

    现实恰恰相反,这种卖官行为,触犯了士子们的利益。

    买官的人刚从总督衙门出来,就遭到了广州士子围攻。如果不是衙门兵丁来的快,连命都没了。

    事发之后,参与打人的士子,全部被捕入狱。

    不等衙门予以定罪,又引出了新的乱子。

    获知消息的两广举子,不断从各地赶来,一起抗议朝廷卖官的行为。

    事情闹大了,舞阳侯心里也犯起了嘀咕。

    放人是不可能的。

    既然人家买到了官职,那么对方就是朝廷命官,要受律法保护。

    伤了朝廷命官,还能够逃脱惩罚,官职的含金量未免太低了。

    大家都知道是水货,后面的官帽子就卖不动了。

    断了这条财路,接下来平叛所需的巨额军饷缺口,可没有地方补。

    严惩闹事的士子,同样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