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伯安看到的熟悉身影,赫然是那天许伯安和欧阳娜洁去往华人街途中,路上遭遇车祸时,许伯安救下的那位欧阳娜洁的好友,名字叫达莎。
达莎是白种人,皮肤本就白皙无比,如今穿了一身得体的黑色收腰连衣裙,色差对比之下更显洁白。
脚下穿了一双足足十厘米还多的高跟,让她本就高挑的身材更加挺拔。
即便是在很多个头有先天优势的男人面前,也丝毫不显得低矮,仿若鹤立鸡群一般,显眼而聚焦。
再加上细长脖颈上那套硕大的宝石项链,富家千金的形象一览无余。
许伯安下意识的看了两眼,眉头却微微皱了起来。
“不对劲啊!达莎的恢复力怎么这么强?”许伯安下意识的冒出了这个念头。
许伯安记得清楚,达莎当时因为车祸,导致了淤血压迫神经而昏迷不醒。
淤血压迫神经这种情况虽然不是什么大的病症,但也是抢救不及时就会随时丧命的突发急症。
好在达莎福大命大,遇到了许伯安,当时许伯安通过针灸治疗为她把身体内的淤血导了出来,救了它一命,
不过尽管如此,但却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恢复如常的。
毕竟病这玩意儿,三分靠治,七分靠养。
正常情况来说,达莎这种身体病症情况至少得好好休养个十天半个月的,慢慢的补起身体的气血才算是身体痊愈,恢复健康。
可是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