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完电话。
邵承聿被赵兰花拽了回去。
身上的酒味刺鼻,赵兰花骂骂咧咧的把他安置到沙发上,递来一杯温水。
“喝了。”
邵承聿接过杯子,沉默的一饮而尽。细长的手腕骨节突出,衬得衣袖空荡荡的。
赵兰花心又软了,瘦了。
说实话,她也看在眼里,时樱失踪,这孩子比任何人都心急,就靠一口气撑着。
抓到人后,马不停蹄的审问,什么事都亲自过手,几天几夜的不合眼。
最后,就连她也劝邵承聿休息。
咚——
赵兰花回神,发现眼前的邵承聿砸到了沙发上,显然是睡熟了。
她帮着脱了鞋,又给他盖上毯子,这才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怔怔出神。
嫁给邵司令完全是个意外,原本她们两个完全不会有交集。
那时,时樱刚被认回沪市,已经离家两个月了,她也想了她两个月了。
左思右想下,她从包里翻出钱票进了城,准备写一封信,顺便给闺女寄点钱。
也就是在那天,她遇到了敬武。
她其实认识的字并不多,写信也很勉强,于是随便从路上拉了个人,她发誓,她那时候真没注意邵敬武的衣着打扮。
好吧,她确实看到了他脚上的皮鞋。
邵敬武那天喝了点小酒,鬼使神差的就同意了。
两人找了家饭店,她说,他写。
赵兰花这时才注意到男人手腕上的表,还有剪的干干净净的指甲,和手背的圆形伤疤。
识字能写说明他有文化水平,戴表说明他工作体面,指甲干净证明他不下苦力,身上枪伤就更让人浮想联翩。
综合种种考量,赵兰花认定,这人是军人,说不定还是个小军官。
吃菜要吃白菜心,嫁人要嫁解放军,这句话可不是盖的。
在得知邵敬武没媳妇、孤身带娃后,想着远在沪市的闺女,赵兰花鼻子酸了又酸,准备找个靠山,然后赶紧把闺女接回来。
所以,在写信时,赵兰花一改往日作风,温言软语,把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思念体现的淋漓尽致,把邵敬武听的眼眶子都红了。
赵兰花还挺惊讶的,没想到这五大三粗的男人这么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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