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诚这一诈,可以说是突如其来的秀。
效果杠杠的。
王有田差点上当,那一瞬间的惊慌,没能逃过秦勉和赵刚的眼睛。
都是千年的聊斋,你一只小狐狸就别在面前演了。
凶手就站在跟前,接下来就好办了,找证据。
刑警队的其他警员也都反应过来,不悦地盯着王有田。
类似的杀妻案他们也遇到过,丈夫都是那种麻木不仁、冰冷无情的畜生。
所以在警察面前,王有田也是坦然自若,杀了自己的妻子,就如同杀鸡杀鸭那般无所谓。
这种人已经没有了人性。
找证据还得看陆诚,所有人都见识过他的本事,那一双眼睛就跟安装了探视雷达一样。
确实有这类天赋的人,别人找了好几遍都没发现,他找一遍就有了。
警犬在他面前,就是弟中弟。
关键是,人家可不止这点本事。
刚才神来之笔的那一诈,连秦勉和赵刚这两位大队长都没想到,一直按照正常程序走。
陆诚咋那么自信对方可能就是凶手?
凭直觉吗?
这不对呀,这种直觉不都是杀人犯见得多了才有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