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六十二章 流失(4 / 4)

国家可以依法给以适当的奖励。”

    “于是文物组的同志们耐心细致地给姐妹俩讲解了国家的法律政策。姐俩也深明大义,表示愿意按照国家的法律把文物交献国家,于是文物就留在了沧州文化局,王敏之和卢瑞芳还以沧州文化局的名义给尹改儒打了收条,内容为‘今收到保定地区唐县东峝巃村尹改儒同志送来‘铜锅’(证明信的名称)壹件(口直径23.3厘米)’。同时她们发放给奖金三十元。”

    “要是这么说的话,这件文物已经属于你们国家,并且有机构对其进行管理,那么它又是如何流失出来的呢?”